水电承包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电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工作。
3.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期为 天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件一)。
二、开工前 天,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 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行审查, 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本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4. 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 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 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完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签定日期:__年_月_日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陕西通惠环保人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新建工程水电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通惠环保人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水电安装部分工程。
2、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
第二条、承包范围:本设计图中主体结构需安装给排水、强电、暖气洞孔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上述内容包括人工费、工具费、机械费、零星用铁丝铁钉费、劳保(手套、安全帽等)等。
第三条、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室内水、强电、暖气安装工程。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五条、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跟随模板及泥工工期。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
第六条、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注的水电暖设施定位、材料等级标准:按非国标等级标准执行。(PVC管、铜线)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水电暖工程量套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大写)元整(元/M2),总面积M2,合计工程款(大写)(¥元)。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甲方按第七条价款计算于乙方进场时预付乙方10%的`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于乙方完成±0之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40%的工程款,主体完工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4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价款计算预付乙方7%的工程款,剩余的3%作为维保金,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下款项。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工地。
9.3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第十条、违约: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合同条款所规定全部内容,如合同签订后,乙方未造成工程施工错误,甲方提出退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所有损失。乙方自行退场,即自行放弃全部工程款并支付甲方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__年_月_日__
年_月_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确保建房质量,按时完成建房进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土桥镇集中居住朝阳新型社区室内水电安装、防雷接地转包给乙方承建。乙方负责从基础开始的所有防雷接地、水电安装,包括临时用电至三级箱,本工种内常用机械由乙方负责,其余一切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需配合提供材料计划。
二、乙方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全部安装内容,按建筑面积实行包干价元每平方米,另外扣除五角每平方米甲方用作购买保险。以产权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以及施工必须的安全设施,如被甲方发现乙方有违规操作和违反安全管理的情况,将对乙方处以1000-20__元的罚款。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五万元内由乙方负全责,超出五万元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需全力配合土建施工,若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按设计施工图纸无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另外计费。
五、工程进度:从本协议签订后从挖基础乙方进入作业面后开始250天内,乙方必须完成此承包面积的全部施工内容,并经甲方、监理、建设、质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每延误一天,均按20__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主材供不上五天后,甲方负责乙方生活费,工期顺延。
六、进度付款方式
(1)乙方必须按甲方所排的工期执行,并在每月25日前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给甲方审批。
(2)工程进度款支付:三楼砌体完工后付一楼主体工程量的70%进度款,四楼砌体完工后付二楼主体工程量的70%,以此类推。主体完工后20天内付至主体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至承包总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
(3)工完场清:乙方在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按100-300元处以罚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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